第一,可以和同公司旗下的其他品牌或产品合作
在同一个广告中,同时表现一个公司的两个产品或两个品牌,在节省广告费用、诉求产品卖点的基础上,也有利于形成整体形象,展示公司实力。同公司的产品多数情况下会有相同的顾客群,同时,同属一个公司在合作上也更为便利,这些都为合作广告提供了有利条件。
娃哈哈公司曾经把纯净水和果汁两个产品纳入一个广告中进行宣传,以喝纯净水的王力宏和喝果汁的漂亮女孩的相遇为故事情节,以“各有各的味,天生是一对”为广告语,引起受众关注,形成了较好的广告效果。
第二,可以和用户的品牌合作
借助用户的言论来表现产品的出色是广告中常用的策略,比如常见的名人广告就是这种策略下的产物。拓展这种思维,很多生产资料型企业可以和自己的客户品牌形成联动,通过用户的优秀来展现自己的出色。这样就突破了王婆卖瓜、自说自好的惯用模式,让用户充当佐证,增强证言的可信度,让人感觉更加真实和可靠。而大多数客户品牌也乐于享用免费午餐,在证明别人的同时也展示了自己。
有这样一则平面广告,画面是两个维族小女孩捧着一碗康师傅方便面,与此对应的配文是“今年第5,999,999,999包康师傅方便面今天在新疆阿勒泰售出”。粗略一看,好像是康师傅的广告,其实这些都是为说明微软信息系统而做的铺垫,微软才是真正的广告主。微软借用康师傅这个具体的客户来表现自己。整个广告体现出的是一种用事实说话的诉求风格,体现出微软强大、稳重和专业的品牌形象。这则广告对于微软和康师傅来说都是在借力出力,双赢互动,值得借鉴。
第三,可以和具有相同用户群的品牌合作
很多品牌有相同的用户群,那么他们可以通过合作广告的形式,让特定消费者在同一时空接触到两个品牌,降低广告费用,提高传播的性价比,并在形象上形成联动和共振,达到“1+1>2”的效果,上述碧浪和海尔洗衣机就是这样的例子。在目前中国市场为数不多的合作广告中,大多数属于这一类,可口可乐和“永恒之塔”游戏、麦当劳和动感地带都进行过类似合作。
需要注意的是此类合作双方需要“门当户对”,在市场份额、品牌形象、产品层次、消费者认知程度等方面具有类似的地位,否则有可能会对强势一方的形象产生负面影响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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